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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来源:清风恒天 日期:2018-1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和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 )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和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近年来, 一些地方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存在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 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 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 带坏了社会风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匹风”,遵照中央招示, 现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 依法加强监管,结合反“四风”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内容产,严肃整冶;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中,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如强监督执纪,盯住党员领导于部,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诺: 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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