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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监察官 | 王润:不为子孙谋财 但留清白长存

来源:清风恒天 日期:2019-04-23

王润,字敷仁,明孝宗弘治二年河南乡试亚魁,出任西安府学训导,后擢升为监察御史。

王润临终遗言:“凡我子孙,不准与刘瑾之类为伍,不准与刘瑾之族通婚。”

不攀附权势

王润乡试中举后,苦读以博取进士之功名,但却是屡试不第。同僚为他支招,让他向大太监刘瑾行贿。

王润俨然曰:“靠行贿博取功名,我辈之耻也,国之不幸也,非我王润之作为!”

正德元年,王润担任两江巡监期间,浙江一个谈姓盐商漏税被王润拘捕,经查,此人竟是刘瑾远房侄子(刘瑾本姓谈)。王润听闻这位盐商与刘瑾至亲,不仅没有网开一面,反而直接重打五十大板,依律发配至边疆。

位高拒奢侈

王润入京后,不断上书劝谏皇帝,弹劾宦官败坏朝纲。后被刘瑾诬陷收刮两江百姓财产,家中私藏十多箱银锭。

在同僚贾咏(嘉靖年间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临颍人)的周旋下,引领皇上查收王润“贪污”的所谓银锭。打开箱子,里面竟然是一个个纺织好的线锭。原来,王润做了两江巡监后,妻子张氏依然保持简单朴素的生活,不断纺线织布,在王润进京时,将这些纺好的线锭装进箱子,被刘瑾误当做银锭查封。

皇上此时才知道王润是被刘瑾陷害,当即下旨释放王润,并官复原职。

挺身剐贪官

正德六年八月十一日夜,武宗皇帝下旨逮捕刘瑾,被处以死刑,群臣慑于威势,无人敢监斩刘瑾。

王润挺身而出,担任监斩官。根据刘瑾的罪行,他被判凌迟3357刀。第二天,刘瑾气绝身亡,但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

原来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

淡泊对名利

刘瑾被凌迟处死后,王润又升任陕西副使(省级负责监察的官员),三年来,他肃清奸佞,屡平冤狱,政绩卓著。

王润不满皇帝的昏晕无能和政治黑暗,辞官回家过着隐居生活。其中,留下一首《渔舟》

时常出没不知秋,半世生涯在碧流。

网晒斜阳红蓼岸,篷推明月白蘋洲。

逍遥或傍严陵钓,放浪还随范蠡游。

借问个中谁是伴,沙鸥忘我我忘鸥。

《渔舟》体现了王润淡薄名利的思想境界,描写了当时临颍县黄龙渠畔的景象,以此寄托他的美好向往,以及对当时混乱时世、黑暗政治现实的不满。

散财助乡邻

王润曾说:“家有良田,可能被水冲掉;家有宫殿,可能要被火烧掉;肚子里有文化,谁都拿不走。”决定办学堂教书育人。

王润以颍河之水的大、多、深,又以黄龙渠水的清、缓、甜为意,将私塾取名为“淼淼学堂”。时间久了,“淼淼学堂”就变成“双淼学堂”,村子也被误传为“双淼村”。再传至后来,村子名字就变成了现在的“双庙村”。

王润为方便黄龙渠北岸百姓生产、学生上学,发动几个儿子及乡邻乡亲,变卖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建造了供孩子上学方便的石头桥。此桥被当地群众称为“清廉桥”,直至90年代初被损毁。

清廉耀先祖

嘉靖帝统治前期,力革前朝时弊,励志效法太祖、成祖推行“新政”,大刀阔斧推行了改革。为进一步严肃监察制度,欲启用王润,被王润以年迈体弱、不堪胜任为由,婉拒入朝。

嘉靖深感王润对朝廷做出的贡献,亲笔写下“教子有方”四个大字赐予王润,叫人镌刻于王润父母的墓前。

据说,王润祖坟后来扩大至百亩以上,很多百姓专程拜谒王润父母,并亲手抚摸墓碑上的“教子有方”,祈祷自己的孩子也能够像王润一样,做个顶天立地、清正廉洁之人。

该墓碑一直保存到文革时期,在破四旧时,被红卫兵毁坏,“教子有方”的墓碑早已不知所在,只剩下“教子有方”的故事代代流传。

遗风传后人

嘉靖十九年(1542年)六月,王润因病去世,临终前交代后人:“凡我子孙,不得与刘瑾之类为伍;凡我子孙,不得与刘瑾之族通婚。切记,切记!”

王润后人继承王润临终遗言,不与刘瑾之类为伍、不与刘瑾之族通婚。传承至近代,逐渐误传为“不与刘姓通婚”。直至今天,与刘姓通婚犹如凤毛麟角。

王润遗嘱对双庙村的民风家风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

民国时期,王氏家族出现一个人叫做王段常,因为偷窃被父亲狠心挑断脚筋,但依旧难改旧习。父亲将其跪在王润墓前说:“王润后人决不能对不起祖宗,要不就是你在祖宗面前以死谢罪,要不就是我到阴曹地府向祖宗忏悔教子无方。”王段常幡然悔悟,用绳子把自己吊死在“教子有方”的墓碑前。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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